近日,奇艺世纪知识产权供应链资产支持证券(ABS)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发行,标志着我国首单知识产权资产证券成功落地。作为首单知识产权证券化核心债务人的版权内容服务商,北京奇艺世纪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司对上游内容供应商的应付账款为基础资产,启动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计划,这是公司的首次尝试,如果此次发行成功,且成本等各方面可控,未来可能会继续开展这项业务。
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副教授何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ABS(Asset Backed Securitization)融资模式是以项目所属的资产为支撑的证券化融资方式,即以项目所拥有的资产为基础,以项目资产可以带来的预期收益为保证,通过在资本市场发行债券来募集资金的一种项目融资方式。奇艺世纪知识产权供应链ABS获批,意味着包括版权在内的知识产权资产可以作为基础资产进行融资,对以内容生产为主的文创公司、影视公司来说,融资渠道将更加丰富,降低了内容生产和开发过程中的风险,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改善和缓解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但同时也要注意到,版权证券化还存在两个难点,即不仅要选择优质版权作为基础资产,还需要考虑到市场运作的不确定风险;不仅有赖于规范的证券信用评级系统,还需要严格的知识产权执法环境。这两点需要引起重视。
前景可期
据了解,奇艺世纪知识产权供应链ABS基础资产债权的交易标的物全部为知识产权,原始权益人为天津聚量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核心债务人为北京奇艺世纪科技有限公司,差额补足人为中证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计划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均为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评级机构为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法律顾问为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在海南省知识产权局的组织下,中国信达海南分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等机构从基础资产权属、价值、主体资质等方面综合考量,选择北京奇艺世纪科技有限公司作为首单知识产权证券化的核心债务人。北京奇艺世纪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3月8日,是国内领先的版权服务商。首单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项目的成功发行,是海南省委省政府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中赋予海南“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的重大改革创新任务,积极推进建设海南全岛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具体行动。
北京奇艺世纪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作为我国首单知识产权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奇艺世纪知识产权供应链ABS的成功发行,对企业而言,进一步丰富了融资渠道;对整个产业而言,标志着我国知识产权运营进入一个新的阶段,为知识产权价值最大化提供了新的思路和尝试。
深圳华智券通知识产权运营有限公司总经理李东亚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也认为,我国首单知识产权证券化落地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标志着我国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他表示,知识产权应用和金融业务的结合产生了诸如质押贷款、知识产权投资等诸多金融类的产品和业务模式,但知识产权证券化将是未来最具有开创性的业务,也是最有可能给整个行业带来巨大改变的业务。知识产权证券化拓宽了企业融资途径,将企业缺乏流动性的知识产权资产转换成流通性和标准化的可以在市场上交易的证券,它的产生可以对企业的发展壮大提供帮助,为经济活动带来便利,甚至会提高投资收益。未来,更加灵活的针对中小科创企业的知识产权证券化如果开展顺利,将会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中小科创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致命问题。
何隽也赞同李东亚的观点,但同时指出,并非所有的知识产权都可以作为基础资产支持发行证券融资,需要重点评估知识产权的质量和市场预期,必须是市场预期可以产生稳定的可持续现金流的知识产权。
风险并存
知识产权证券化可以提高知识资产的流动性,并且提前实现知识产权的货币价值,应该成为未来知识产权发展的新趋势。何隽认为,在版权领域,特别是影视产业、文化创意产业,前期投入成本高、风险大,融资模式一直在进行创新和优化,版权证券化的融资方式可以提高版权的流动性,使得制作方提前实现产品的货币价值,达到融资目的,值得进一步研究推广。1997年美国“鲍伊债券”被认为是利用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的首例,即将录制发行的专辑版权进行打包证券化,以作品产生的所有收入支付利息,发行10年期债券。在欧洲,以英国和意大利为代表,对影片版权、音乐版权、体育门票收入、电视转播权等进行证券化融资。日本的商业银行如住友银行,也推出以知识产权为担保抵押的融资工具。
知识产权证券化让业界欢欣鼓舞,但李东亚也表达了他的担忧。他认为,我国知识产权证券化还处于早期的发展阶段,交易模式和交易平台的发展和监管还处在摸索之中,达到成熟运行的阶段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政府和行业从业者已经认识到大量知识产权没有被充分利用,各地的知识产权交易中心都在陆续设立,对知识产权的证券化研究热度也在日益增加,这些关注都在促使知识产权行业发展,业界都在讨论各类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必要性。但是,即便如此,目前业内所能做到的与政策实际限制和市场实际需求之间仍然存在差距。
“知识产权证券化真正的问题,在于后期的规则制定、实施和监管。”李东亚直言,当知识产权证券化大规模推广后,如果监管和处置不当,极有可能会造成风险集聚,增加系统性风险。因此,在加强知识产权证券化发展以满足中小企业融资的同时,又要警惕不负责任的相关企业或机构带来的风险,金融监管的原则性和灵活性要兼顾,合理评估知识产权证券化发行方的“违约概率”和投资人的“投资损失率”,利用各种手段完善融资企业信用系统,监管及时到位,谨防出现诈骗、破产等风控缺位和运营不善带来的诸多风险。
何隽则认为,版权证券化的难点主要有内部原因和外部环境两个方面:第一,内部原因,不仅要选择优质版权作为基础资产,还需要考虑到市场运作的不确定风险。在版权证券化过程中,关键是品质优良、市场预期稳定、可带来持续现金流的版权作品,然而,越是大规模商业化运作的版权作品,其市场不确定性也就越大,包括同档期竞争作品、同类作品上映或上市时间差异,主要演员道德风险等。第二,外部环境,不仅有赖于规范的证券信用评级系统,还需要严格的知识产权执法环境。在版权证券化过程中,证券风险评估是专业性非常强的工作,需要依赖有良好信用和丰富经验的专业评级机构,一旦评级不规范、不透明,缺乏统一的标准,就会影响投资者的判断,从而损害版权证券化的信誉。另外,盗版将严重影响版权收益,只有严厉打击侵权盗版,才能保护版权产业以及以版权为基础的证券融资。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