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2019年年会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举行,本届年会以“完善知识产权法治,服务国家经济建设”为主题,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王其江出席会议,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刘春田主持开幕式。
王其江对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他指出,当前,中国知识产权法学人正处于极为重要的历史时刻,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我们要全面回顾7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知识产权法治事业的发展历程,总结经验,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再出发。与此同时,创新驱动发展已上升为国家战略,创新日益成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生产力,没有完善的知识产权制度就不可能有可持续的创新业已成为共识,知识产权是参与全球贸易的核心竞争力,是“一带一路”伟大倡议与各国发展战略归结的重要标配,也是此次中美贸易摩擦的关键问题,知识产权法治建设、理论研究和教育发展到今天,已经初步构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知识产权法治体系和法学理论体系,造就了一大批政治过硬、业务过硬、学贯中西的知识产权法专家。
“我们正处于这样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只有深刻认识我们所处的历史方位,才能准确谋划我国新时代知识产权事业的新目标、新定位和新愿景,我们必须进一步增强自信心和自豪感,勇担重任,不辱使命,为国家经济高质量发展,知识产权事业和法治进步贡献应有的智慧和力量。” 王其江强调。
本次年会由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主办,黑龙江大学法学院、黑龙江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哈尔滨仲裁委员会、黑龙江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哈尔滨工程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承办。年会围绕知识产权法律修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仲裁、侵害知识产权的救济等热点问题展开了深入讨论。
年会开幕式精彩致辞:
黑龙江省法学会会长徐明:
知识产权保护是创新发展的重要支撑和保障,一个不重视知识产权的国家难以成为强大的国家。多年来,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从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缺失,到今天知识产权保护事业的发展,在这个巨大的发展变化当中,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黑龙江大学副校长、法学院院长董玉庭:
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法学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当前,大力提升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推动建立平衡有效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已经成为我国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重要课题。
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林广海:
我国要从知识产权大国向知识产权强国跨越,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这就促使我们深入思考:到底谁才是知识产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保护知识产权的第一责任人应该是作为知识产权创造者和运用者的市场主体,他们既应该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也要保护别人的知识产权,二者兼顾平衡,才能行稳致远,成为市场竞争的赢家。从事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的实际工作者和理论工作者要进一步认清我们肩负的光荣使命和重大职责。
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司长宋建华:
中国的知识产权制度经历了近40年的发展,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知识产权制度也在不断完善和改进之中,目前我们已经建立了比较完整的法律制度体系,我国也加入了绝大多数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的磋商和国际合作,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取得了重要成就。当前,我们建设创新型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需要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保障,一方面,我们要对现行的法律制度(单行法)进一步完善,要立足国情,理论联系实际,建立公平、公正、合理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另一方面,在研究制定面向2035年的强国知识产权战略时,我们在法律制度方面要有进一步的提升和思考,尤其是在互联网飞速发展的时代,我们应该全面审视现行知识产权制度的原理、规则,以及理论支撑。
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局长刘春燕:
“完善知识产权法治,服务国家经济建设”的年会主题,充分体现了知识产权在当今经济社会发展中服务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当前,黑龙江省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努力将科教资源和创新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经济优势,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保护和激励创新的保障作用,最大限度地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更好地推动经济创新发展,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供给和技术供给的双重作用,以高质量的创造产出、高效益的成果运用、高标准的知识产权保护、高水平的服务支撑,推动“龙江制造”向“龙江创造”升级,“龙江产品”向“龙江品牌”转变。
中华商标协会会长马夫:
在世界关注的目光中,中国对知识产权保护高度重视,尤其是近几年来,中国知识产权理论研究和实践蓬勃发展,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前所未有,特别在完善立法、严格执法、加强保护等方面发生了根本性变革,知识产权保护成效有目共睹。
(文章来源: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