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的话: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推介全国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建设经验做法的通知》,推广北京、河北等地在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方面涌现出的典型经验做法。中国知识产权报开设《专利侵权行政裁决经验谈》栏目,深入介绍全国专利侵权行政裁决的典型经验和做法,以供各地借鉴,从而助推我国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水平和能力的提升。
“仅用1天的时间,就成功地化解了双方的侵权纠纷。”2019年6月13日,北京市知识产权局通过联合口审的方式,就云霄飞车(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失重(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下称专利侵权行政裁决)案进行了审理,快速高效的裁决得到涉案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该案是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探索快速解决专利侵权纠纷、推进知识产权快保护的一个缩影。该局知识产权保护处相关负责人向本报记者介绍,针对专利维权中存在的“时间长、成本高”等问题,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导支持下,积极与专利确权部门展开合作,建立专利行政裁决与专利确权程序的联动机制。“截至目前,已对10余起重要典型案件开展了联合审理,实现了专利侵权、确权裁判标准的衔接和一致,快速高效地处理了专利侵权行政裁决案件,节约了当事人的维权成本,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大连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名誉院长、教授陶鑫良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认为:“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创新的这一‘联合口审’机制,针对相同专利之侵权行政裁决案件与专利权无效请求案件交叉发生、分头审理的多发情况,采取了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联合进行审理的专利侵权行政裁决模式,同步提升了这两方面的行政办案效率和行政裁决质量。”
陶鑫良建议,加快建立覆盖全国各地的联合口审制度,尽快制定联合口审的相应程序和实体规则,系统优化专利行政裁决与专利无效请求及其合成机制。
创新审理模式,破解维权难题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行政裁决工作,对加强和规范行政裁决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2018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意见》,提出并要求“重点做好自然资源权属争议、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和补偿争议、政府采购活动争议等方面行政裁决工作,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作为多元化解决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重要方式,专利侵权行政裁决具有“效率高、成本低、专业性强”等优势,越来越受到权利人的青睐。据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办理专利侵权行政裁决案件3.9万件;2020年,这一数字继续攀升,增长到4.2万件。案件数量的增长,折射出权利人对专利侵权行政裁决救济途径旺盛的需求。
2019年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进一步加大对地方专利侵权行政裁决的指导力度,印发《关于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建设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地开展专利侵权行政裁决示范建设,出台《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指南》《专利纠纷行政调解指南》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程序和实体标准。
2020年3月,北京、河北、上海、江苏等8个地方作为第一批试点,开展专利侵权行政裁决示范建设工作。
作为专利侵权行政裁决示范建设试点单位,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积极开展该项示范建设试点工作。近年来,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每年受理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达300余件,如何快速高效处理侵权纠纷,破解专利维权“时间长”的难题,该局积极创新专利侵权行政裁决工作方式,与专利确权部门加强合作,创造性地提出“联合口审”的专利侵权行政裁决案件审理新模式(即将受理的行政裁决案件和针对该涉案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的专利权无效案件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联合进行审理的方式),实现了专利行政裁决与专利确权程序的联动,通过同一专利侵权案件和无效案件的“无缝对接”,达到快速高效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目标,同时节约了当事人的维权成本,缩短维权周期。
在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处上述负责人看来,联合口审有三大优势:“一是为地方专利执法人员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员之间提供业务交流机会,有利于沟通案件焦点,防止分歧,维持判断标准一致性;二是有利于提升案件办理效率;三是为当事人维权提供便利,减少维权成本,节约社会资源。”
高效化解纠纷,赢得各方赞誉
近年来,北京市知识产权局采用该新模式审理了一批重要典型案件,提升了办案效率,有效化解了专利纠纷,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赢得各方赞誉。
2020年11月17日,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同开展联合口审,对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石头科技公司)与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奇虎科技公司)等相关当事人的4起专利侵权行政裁决案件,以及涉案专利的无效案件分别进行了口头审理。
涉案专利为“自动清洁设备的风道结构、风路结构和自动清洁设备”,案件请求人为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请求人包括奇虎科技公司等。
据了解,由于涉案专利较为复杂,当天上午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专利无效案件进行审理,下午则开展了专利侵权行政裁决案件的审理,涉案双方在口审后达成和解。
“在上午开展的无效口审过程中,侵权口审的合议组也进行了旁听,原被告双方就权利有效性的争议点进行了深入争辩,这也有助于侵权口审合议组成员更加彻底理解涉案专利的发明点,区别于现有技术之处,从而更加有利于侵权口审的合议组成员深入理解涉案专利权利要求的技术实质,对侵权事实的判断也就更加准确。”石头科技公司知识产权总监龚春娟向本报记者讲述了参加这场联合口审的感受。
在龚春娟看来,联合口审是一种新型的审理模式,既凸显了行政裁决快速高效的优点,尽快为权利人止损,又兼顾了权利稳定性的审理,给予了被控侵权人需要的救济机会,更好地平衡了权利人和被控侵权人的双方利益。“本案最终以握手和解为结局,也减少了两家企业的诉讼成本,避免了不必要的战火进一步延伸扩展。”龚春娟说。
而案件另一方奇虎科技公司的知识产权总监李永乾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也认为:“专利无效宣告请求案件和专利侵权行政裁决案件联合审理,对于当事人来说,程序时间短,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约成本支出,同时案件结果的可预期性和确定性大大提高。正是这种行政联合审理模式的高效性,能够在短时间内解决纠纷,企业避免陷入长期诉争纠缠,从而能将更多精力投入到技术研发和市场开拓中。”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处上述负责人向本报记者表示,下一步,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将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推介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建设经验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联合口审的体制机制建设,制定相应规则。
文章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