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8月起,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开展商标授权确权类行政案件繁简分流试点工作。在这过程中,我院立足商标行政案件自身特点,以提升案件审理质效、加强诉源治理、打击恶意注册、净化营商环境等为着力点,积极创新举措,取得了一定成效。”
日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该院商标行政纠纷繁简分流工作情况、具体举措和典型案例。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宋鱼水在会上表示:“深化商标行政诉讼制度改革,推进商标行政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既是落实创新驱动发展的题中之义,也是有效回应人民群众新时代司法需求的重要举措。”
探索速审机制
2021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推进行政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根据《意见》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严格规范审理复杂行政案件,依法快速审理简单行政案件,完善行政诉讼简易程序适用规则,推动电子诉讼的应用,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依法履行诉讼义务,全面提升行政审判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作为专属管辖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的法院,2021年8月,我院根据《意见》规定,结合商标行政案件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推进行政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开始积极探索、有效推进商标行政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旨在实现商标行政审判资源的配置优化,全面提升商标行政案件审判质效。”宋鱼水表示,截至目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开展商标行政案件繁简分流试点工作已一年有余,通过一系列创新、便民举措的推行,简易程序在此类案件中的适用得到大幅推进,同时有170余件案件经过法院组织协商化解于诉前,不仅实现了为公正加速,为群众提供高效、快捷、优质的司法服务,也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对商标非正常申请的打击和对品牌竞争环境的净化。
为提升案件质效,该院早在2016年就已经开始探索实施商标驳回复审行政案件速审机制,对事实相对清楚、权利义务关系相对明确的商标驳回复审行政案件进行集中快审快办,并采取了一系列配套举措:如成立专门的速审团队、开展焦点式审判、采用要素式裁判文书等。依托速审机制的高速运转,2020年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速审团队最高结案量已突破千件,至2021年速审团队最高结案已逾1100件。
不过,虽然速审机制运行成效显著,但随着商标申请量和评审案件量的不断走高,现行的速审机制仍然无法充分满足当事人“减负去繁”“实质解纷”的司法需求。“在《意见》出台之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虽在运行速审机制的同时试图探索适用简易程序,但适用效果并不理想,5年来平均每年仅有100余件案件适用了简易程序,在商标行政案件中占比不足1%,简易程序适用几乎处于‘休眠’状态。究其原因,主要是由商标行政诉讼程序自身特点所决定。在此类案件中,‘案套案’的情况十分普遍,约70%的商标驳回复审案件存在引证商标权利状态不稳定的情况,而其他类型的商标行政案件的背后也通常存在侵权等民事纠纷亟需一并化解。”宋鱼水介绍。
高效化解争议
“商标行政案件数量攀升的现状、此类案件自身的特殊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繁简分流改革的总体方向,都促使我院主动适应新形势下商标行政案件行政和司法领域的新变化,聚焦其源头治理,推动解纷关口的前移:即对于存在化解可能性的案件最大限度地化解在诉前,对于基本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类型化案件,真正实现‘简案快审’,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净化市场环境,助力‘繁案精审’。”宋鱼水表示。
在商标行政案件繁简分流程序构建过程中,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深入调研当事人最迫切的司法需求,立足商标行政案件特点,加强机制建设、细化流程规则,力求实现精准分流,确保不同繁简程度的案件精准分流至最适宜的诉讼程序中,为当事人提供“量身定制”的诉讼服务,实现纠纷的多样化解决。
聚焦司法需求,深入调研,破解机制堵点。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把繁简分流工作作为司法改革重点工作之一,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并建立了周报告制度,每周汇报工作进展,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改进对策。为充分了解当事人、代理人、行政机关等各方的实际司法需求,该院针对新举措推行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深入开展调研。多次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召开业务交流会,就“撤回重评”程序构建、集约送达、电子应诉、行政阶段送达地址适用于诉讼阶段等工作的流程组织研讨。
加强机制建设,规范工作流程,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经过充分调研,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结合商标行政案件工作实际,及时制定试点期间工作实施方案和配套实施细则,明确主要举措,通过细致的机制建设规范工作流程,充分保障当事人程序权利。制定了《推进行政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等一系列工作规程,确保了商标行政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工作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深入普法、多渠道释明,扩大机制运行效果。繁简分流各项举措作为一系列改革举措的推行,离不开当事人、代理人的理解和支持。为有效推进各项举措扎实落地,避免举措被误读或得不到充分应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积极开展各项新举措的普法释明工作。经过广泛宣讲和释明,当事人对于在商标行政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的了解和接受程度不断提升,对繁简分流的各项举措有了充分认知。
“我们时刻以护航创新发展为己任,希望通过创新完善、优化符合知识产权案件审判规律的诉讼程序,为知识产权纠纷提供‘量身定做’的个性化解纷方式,真正实现商标行政案件的快慢分道、繁简分流,推动商标行政纠纷的实质性化解,为当事人提供更优质的司法服务。”宋鱼水表示。
文章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