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春意盎然的苏州,一场知识产权领域的活动——2025京成知识产权圆桌会议顺利举行。此次活动以“企业知识产权出海3.0——构建双循环价值新生态”为主题,吸引了众多行业专家、企业代表齐聚一堂,共同为中国企业出海出谋划策,在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下,探寻知识产权领域的新机遇与新路径。
SEP实践经验与挑战
视频编解码技术的发展推动了视频产业的进步,但在企业出海过程中也带来了复杂的专利许可问题。在该领域,专利池众多,不同专利池的许可价格差异较大,且存在专利重叠导致的重复收费问题。
紫藤集团知识产权高级顾问蒋忠凡举例说,在H.265标准下,多个专利池的出现使得被许可方面临选择困境,不同专利池的定价策略缺乏统一标准,引发了诸多诉讼。此外,代际之间的许可费涨价缺乏合理依据,双边许可费率争议也日益突出。这些问题影响了市场的健康发展,亟待解决。在小米与松下的专利纠纷案件中,英国法院通过临时许可的方式,平衡了权利人和实施者的利益,为解决标准必要专利(SEP)纠纷提供了新的思路。
对于NPE(非专利实施实体)在SEP领域的存在,专家们认为应客观看待,以其行为对行业的影响,而非单纯依据主体性质来评判。NPE在活跃专利市场的同时,也需要通过合理的制度加以规范和引导。
针对SEP交易成本过高的问题,有观点提出能否通过修法将SEP规则从财产规则改为责任规则,以降低交易成本。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崔国斌认为,当前的FRAND(公平、合理、无歧视)原则许可框架已在一定程度上接近责任规则,如完全转变可能导致利益失衡。他建议,通过立法完善SEP相关规则,建立集体决策机制,加强必要性审查和信息交换,在降低交易成本的同时保障各方利益。
多维度探索应对之道
面对重重挑战,与会专家纷纷提出应对策略:从企业自身角度看,加强知识产权布局是关键一环。科沃斯集团知识产权部负责人万洋介绍,企业专利布局需根据技术的市场价值和目标市场特点,选择合适的布局方式,如可利用欧洲专利局覆盖欧洲多国,也可以优先在美国申请软件和商业方法类专利等。同时,还要进行防御性和进攻性布局,优化成本并防控风险。
自由实施(FTO)分析对于企业出海也至关重要。其指的是企业在研发、生产或销售新产品/技术时,确保不会侵犯他人已有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例如,企业应在项目立项、研发定型等阶段及时启动FTO分析,并根据不同国家的司法制度和惩罚性赔偿制度,合理规划FTO项目。
“投资海外时,知识产权尽职调查不可或缺。”苏州兰登紫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龚甚其建议,在尽职调查中,要明确调查对象和范围,重视数据的甄别,关注专利数据的全面性,同时不可忽视翻译的作用。
从政策层面看,《国务院关于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处理的规定》为涉外纠纷应对处理提供了明确规范。专家表示,当前中国企业海外专利申请活跃,知识产权价值贡献不断提升,应积极搭建国际交流平台,推动企业抱团出海应对风险。
以江苏为例,作为我国经济、开放、外贸和知识产权大省,一直高度重视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在制度建设、服务网络构建和能力建设等方面积极探索,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文件,推动设立多个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指导中心,建立专家智库。
企业出海实现跨越发展
在全球化竞争浪潮中,知识产权已成为企业出海的核心竞争力。
“‘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先生长期关注支持知识产权保护事业。他于1980年6月3日作为发明人,以中国国家种子公司作为权利人向国外相关国家提交专利申请,并在多国进行专利布局,这标志着中国在海外知识产权布局迈出重要一步。”中国科学院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教授肖尤丹介绍。此后,中国企业知识产权海外布局逐渐增多,从1985至1999年,海外布局从1件到10万件用了10年,从10万件到20万件仅用了5年,增长速度不断加快。这是我国企业走出去的1.0阶段。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后,中国企业出海进入2.0阶段,开始新一轮海外布局。这一时期,华为、中兴通信等企业积极进行海外专利布局,电信通讯、电子元器件等领域成为布局重点。同时,海外诉讼维权也取得突破性进展,尽管面临法律制度、国际规则适应等诸多挑战,但中国企业在不断摸索中成长。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陶乾补充说,2010年以来,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数量呈不断上涨趋势,我国的电子通信、钢铁、光伏等优势行业在境外均有案件产生。而且,纠纷常常盘根错节,联合诉讼和国际间不同国家的诉讼屡见不鲜。同时,中国企业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能力不断增强。
2019年以来,海外知识产权环境出现了显著变化,我国在国际知识产权体系发展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我国企业出海迈入3.0时代,更加注重与全球伙伴的协同合作,从单点突破走向生态共建,从被动防御转向主动运营,在全球知识产权领域的话语权日益提升。
现如今,在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下,我国知识产权如何实现高质量发展?中国科学院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马一德认为,知识产权制度应进行协同发展,构建“三维一体”框架。在供给侧,要注重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培育高价值专利;在需求侧,以企业为主体建立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机制,优化国有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配;在环境侧,重新审视“最严保护”政策,构建良好的国内外制度环境,在保护中促进公平竞争,为新质生产力提供精准制度供给。
文章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